很多家长会问我们:弱视怎么配眼镜?我们答:配戴纠正屈光不正的眼镜。
多数弱视患者存在各种不同程度的屈光不正,需求配戴纠正眼镜,其配镜准则如下:
伴内斜视的弱视:
初次配镜要给予足度镜纠正,配镜后定时复查视力,一般每半年至1年散瞳验光1次。调理性内斜视在维持眼位正、视力好的情况下酌情减低球镜片,通常1年减少1D;部分调理性内斜视或非调理性内斜视再次验光时应适当减少远视度数,防止出现调理麻痹。
伴外斜视的弱视:
学龄前儿童,如远视度≤+2.50D,且对视力影响不大,可暂不配镜。超过+2.50D时应获得纠正视力较低度数,但一般减少不超过1/3。如果屈光不正为近视性,按散瞳验光结果给镜。
无斜视的弱视:
按验光结果,以纠正视力为准则,根据屈光状态、视力、年纪、给予配镜单。在试镜基础上,在获得视力的镜片中进行筛选,远视眼中可选其间较高屈光度镜片,近视眼选较低屈光底镜片。
带有散光的弱视:
准则上不予增减,按实践结果下单。对高度远视散光与近视散光,可酌情减量。应半年至1年验光1次,根据屈光情况、斜视度及纠正视力情况的变化而变换眼镜度数。